山东莱芜人才新政:了事给房给编成来源:中国青年报( 2018年06月12日04 版)本报讯(亓洪良)近日,山东省莱芜市委印发《关于作好人才承托新旧动能切换工作的实行意见》(以下全称《意见》),从探讨实行人才核心区培育工程、创建灵活性高效谓之才用才机制等6个方面,公布当地“人才新政20条”。《意见》认为,莱芜市将实行高端产业人才引导工程,对创立科技型企业的顶尖和杰出人才、领军人才,分别给与200万元、100万元经费扶植;对高层次人才创立项目通过贷款贴息、股权投资等方式,最低给与3000万元综合资助;对产业发展短缺急需的顶尖人才团队,采行“一人一策、一事一议、上不封顶”的方式给与资助;对该市自律申报新的选入的顶尖和杰出人才、领军人才,分别给与100万元、50万元重复使用经费扶植。
增大高技能人才引入力度,对企事业单位全职引入或新的培育取得世界技能大赛金、银、铜奖的,分别给与引入培育单位30万元、20万元、10万元扶植;取得“中华技能大奖”、“全国技术能手”的,分别给与30万元、10万元扶植。打造出青年人才储备工程,实施高校毕业生“零门槛”落户。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必要移往到事业单位工作,未婚系由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,可协商移往到事业单位工作。
硕士以上研究生、“双一流”大学(学科)和“985”、“211”高校本科生到该市企业低收入,与用人单位签定5年以上劳动合同、参与社会保险并经主管部门备案的,5年后可对口移往事业单位工作。同时,在莱芜市自律创立企业,或到市属及以下企业低收入并签定3年以上劳动(聘请)合约的全日制博士(不含到事业单位工作的)、硕士、“双一流”大学(学科)和“985”、“211”高校本科生、其他高校本科生、大专(不含职业、技师院校)毕业生,将倒数3年每月取得3000元、1500元、1000元、500元和300元生活补贴。
实行“人才购房券”制度。到市属及以下企业工作的顶尖人才、杰出人才、领军人才、高级教师人才、高级人才、全日制本科以上基础人才及未婚在该市无自有住房的,出售首套住房时,分别予50万元、30万元、20万元、10万元、8万元、5万元的“人才购房券”。
博士以上高层次人才在该市出售首套住房的,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提升到该市最低贷款额度的2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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